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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一篇速览)

  发布时间:2024-03-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9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一篇速览)



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公布的社会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得,有助于劳动者明确职业定位,提高职业竞争力,获取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补贴。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自然不同!


报考理由  

●社会人员:获得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就业加持:技能等级证书是考生职业能力的有力证明,为毕业生就业求职增添重彩; 

●职场加码:在校期间获得较低等级技能证书,为入职后获得更高等级证书开辟了快捷路径,为竞争激烈的职场生涯提前加码。


证书查询  

人社备案:参加认定考试通过者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认定机构颁发的国家人社部统一等级证书,可登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图1)进行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或登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图2) 进行证书信息查询。


图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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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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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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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碳排放管理员?


1、什么是碳排放管理员

碳排放管理员,是指从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根据时代发展和市场要求批准设立的新职业。

2、工种、等级

本职业6个工种,共设五个等级,其中五级/初级不分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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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 碳排放交易员、民航碳排放管理员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碳排放咨询员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 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和相关专业” 范围说明 

①相关职业是指电力工程技术人员,冶金工程技术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建材工程技术人员,机械工程技术人员,轻工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纺织服装工程技术人员,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人员,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电子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道路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环境检测服务人员,环境治理服务人员,电力供应服务人员,燃气供应服务人员,农村能源利用人员;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炼铁人员,炼钢人员,铁合金冶炼人员,重有色金属冶人员,轻有色金属人员,稀贵金属冶炼人员,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合成树脂生产人员,专用化学产品生产人员,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化学纤维原料制造人员,橡胶制品生产人员,塑料制品加工人员,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加工人员,陶瓷制品制造人员,耐火材料制品生产人员,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人员,纺纱人员,织造人员,针织人员,非织造布制造人员,印染人员,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石油炼制生产人员,炼焦人员,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储运人员,以及统计、会计、评估、银行、证券等经济和金融专业和服务工作的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对于技工院校是指:能源类、化工类、冶金类、建筑类、轻工类、电工电子类、财经商贸类等专业,下同;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是指: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专业,下同;

对于高等职业学校是指: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水上航空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林业类、电子信息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工商管理类、法律实务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下同;

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是指: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化工与制药类、矿业类、纺织类、轻工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下同。



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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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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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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